我在高俊公司工作了四个多月差不多五个月了,公司只帮我买了一个月的三金,还有收了我五百块的保证金,本来进入公司时说好工资待遇是800底薪+200补助+加三金+提成的,提成按个人销售的毛利的百分之十,可是我一月份的销售毛利是42794.9516应该得4279元的,我领提成工资的时候只得了725元,他们的理由就是原来他们要我和他签一份对我很不公平的合同,一签就要签三年,中途辞职算违约,要赔公司九万块,还有就算合同期满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工作,这样的合同我当然不会签,我想问的是像我这样的事应该怎么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我的电话是1373723199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