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已退休有10年,每月退休工资1千余元,背着我在外面借高利贷,炒股,他的工资卡已抵押给债主,在银行办了4张信用卡均透支,他毫无顾及的在外借钱,想用房屋作抵押,
我们目前仅有1套房(3居室),孩子目前没结婚还在家住,如果我离婚后,在分割财产方面的利和弊,
房屋是我在2002年买下,由我付的全款(单位的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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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离婚时你可以主张他的高利贷等债务为他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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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债务你不必为他负担,分割方面你该怎么分还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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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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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婚内的债权债务属于共同共有、共同承担,对方存在过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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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如果证明男方的借债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并且你不知情,你可以不共同承担债务;婚后买的房子一般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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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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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对其债务不予承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房子的所有权,但是需要给对方补偿。另外因为其行为,要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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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时,一人一半。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的借债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并且你不知情,你可以不承担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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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