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与丈夫感情不好多年,他游手好闲,无正式工作,有大半年时间不出去工作,坐吃山空。那天我们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决定离婚。我们有一个8岁男孩,有1万无存款,一套平房值8000元。现在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他付孩子抚养费,并且要这1万元存款,房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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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平均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对抚养子女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判决。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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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时,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如果你能证明有经济能力照顾孩子,而你丈夫确实没有收入,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抚养费在协议上需写明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给付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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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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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