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丈夫单位盖楼他买了房子,由于单位的原因到现在未能办房照,2005年我们结婚的,2007年孩子出生后因为一些原因,他三次动手打我,事后他都写了保证书 ,2008年3月因为他再次动手打我,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孩子归他抚养,不用我掏生活费,房子归他,他一次性给我10万元钱补偿,但离婚后他无钱给我,他就写了一张协议,将房子抵十万元给我(未公正),因房照未办理,所以不能过户。后因他苦苦哀求保证不再打我,且孩子尚小,4月份我和他又复婚,但10月份他又因为琐事将我打了, 这次他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将房子归我,我若提请诉讼离婚,法院会支持我吗,房子能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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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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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协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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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当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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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