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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10日同王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房租600每月,押金600,合同日期1月10日-4月10日,共付了2400元. 王先生仅是二房东,他跟房东签的是11月26日--2月26日,今天2月22日他突然把东西搬空走人了,我多次联系他并声称要报警时,他才答应三日内退还我的租金,但并不能达到我提出的要求。 请问我现在报警的话,他的行为是诈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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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2 16: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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