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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大同做铁人生意的 ,在 07年 的时候我 和 某矿 放生 业务 来往,在07年11月至08年的4月前我 给 矿上总经理个人账户打预付款1400万左右,到084月的 时候就停止给我 供货,至今还欠我565万元,到今天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由于我当时没有书面合同,都是对方总经理手下的人和我的口头协议,我只有给对方总经理的打款凭证和我往公司的叫货价格,现在是对方总经理否认了一切,该不承认!请问我 改 怎么么办,矿是 内蒙的,我 在 大同起诉或者是报经侦可以么?

经济相关
2009-02-22 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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