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半年后,新股东追加股份到账,但是公司管理没有召开股东会,也没有注册新股东的名字,紧紧打了一张收到股金的证明。 请问,新股东身份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当事人如何要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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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式程序只是没有登记的话,股东身份成立。但如果立案正式程序都没有的话则视为效力待定,其他股东可以追认也可以否认,你可以要求他们确认并办理等级,也可以未办等级,程序违法等理由起诉到法院要回你的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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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身份在法律上没有成立, 可以要回自己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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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确立你的股东身份.二是要回你自己的钱,你作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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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