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里来接班的,参加工作后1999年在本单位与前夫生有一女现判由男方抚养。2007年离婚后与本单位现在任丈夫结婚但(他也离婚小孩也是判由对方)我们结婚后考虑今后的养老问题2008年生下一女,现我丈夫工地休假才回家给小孩上户,到广汉市计生办上户后才知道说我们没有指标生这个小孩,并且还要遭到大额罚款说是要六万九千多这合理吗?不知道给我们咋算的而且我的丈夫还得被单位开除并处罚款。并且我丈夫的哥哥智力代残以后还得我们夫妻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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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事前没有取得准生证,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肯定要罚款,具体数额各地不一,你可查一下当地文件。
二、你丈夫单位不应当开除你丈夫,因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三、你丈夫的哥哥需要你们供养与此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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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罚款是可以的但六万九千多这绝对不合理 建议你委托律师 或者自己去政府机关说 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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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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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事前没有取得准生证,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肯定要罚款,具体数额各地不一,你可查一下当地文件。
你丈夫单位不应当开除你丈夫,因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你丈夫的哥哥需要你们供养与此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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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