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怀孕3个月的时候,到一家医院选择了宫腔镜可视无痛人流手术+嵌刮手术(因已经3个月),并交了高危费。当时医生先给我吃了两天的人流药物,第三天又吃又放了一些药,当时因没有自动排出,后来才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出现大出血(用东西堵着),医生就让我们选择做切除子宫(主要做这方面的思想工作,因就地可做)或介入手术(转院),后来家属发现手术室并无可视的什么仪器,所以选择了转院。最可怕的是另一家医院再取堵塞物的时候,竟然比这家医院说的数量多出好几个啊????可怕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这家医院有责任吗?有什么责任?谢谢各位的帮助!!!谢谢回复!!!为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