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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挪用公司公款58000元,被警方控制,钱已经归还公司,还可能被法律制裁吗?

经济相关
2009-02-22 17:1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以挪用资金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资金3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资金1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用资金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你可以自己具体对照。
  • 你好!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还要了解该公司的性质,朋友在公司的职务和如何具体使用该款的等情况,目前律师不好详细而又准确为你解答是否被追究。
  • 要被法律制裁的。你可来我所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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