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父母遇到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经过法院调解,最终我父母答应给予12000元赔偿,并在法院的调解书上签名,4天后将12000元打到法院规定的银行卡上,本以为此事就这样了结,事过半年,又再次收到法院传票,说对方拒绝调解,这才得知对方在我们把钱打到银行卡后,拒绝调解并继续要钱,在这件事上,我觉得法官的做法不合程序,在未双方签字的情况下,怎么能通知我们把钱先打到银行卡上呢,现在的我们很被动,12000元既要不回来,又被对方又耍了一次,并继续要钱,否则将扣留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律师帮我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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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得失请很简单,具体有2个办法:第一,去法院向法官把12000元钱要回来,理由是,你自己单方签字的调解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法官没有根据收你的款;第二,如果调解书没有生效,那法院肯定要对案件作出判决,法院是根据判决书执行,在没有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情况下是不会执行的。如果你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那么法院执行的是什么文书呢?你的事情讲述的有矛盾,如果对方没有在调解书送达证上签字,法院怎么会执行呢?最好在你们南京市找一家律师事物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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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如果没有判决结果,尚未到执行阶段,即把款交付对方当事人是不合程序的。可以要求承办法官退回钱款,及时判决。对判决不服,再上诉。如此,很有可能最终还是调解解决。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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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违反一般规定,如果调解协议未生效,法院也应当及时判决,并送达判决书,建议你委托律师了解有关情况,满意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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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