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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望江村人,是属于三峡移民淹没区范围内,在1994年初本着响应三峡百万移民的精神而由区移民局、村委及镇政府牵头安排报考于涪陵区工业技校。 学习三年于96年底毕业。在94年便将户口迁移出来为非农业人口。在毕业后各相关部门诸如移民局、镇政府或学校都没有对就业作任何表示、安排(97年或97年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安排工作)。在本月二十三、四日家里要调整土地,是要将土地收回,我的户口从淹没区内迁出来一直“悬挂”没有任何着落。并且在98年调整过一次土地,土地证上明确写明此次调整后三十年不变的字样,加盖有涪陵区政府部门章印。请问这次为何要将土地收回,请急速给予解答.......

涉外纠纷
2009-02-21 15:2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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