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爱儿美任职将近4个月,当时去那上班没有一个月我就签合同了,是九月十九号上的班。过完年后因为特殊情况我不就跟老板说了一声我不在这上班了,他当时答应了,我也没谈工资的事,我当天谈完就离开公司了。合同上写着,不满一个月押金不退。2月17日公司发工资我今天(也就是20号)我发短信给老板说,我可以去领工资了吗?他给我回复说我这样的不给工资,我们有交涉了一会,他让我看合同,我拿出合同看了,上面没有写,只是写着:如果员工私自离开按员工守则处理,先说明一下我来到这公司就没发给我员工手册,所以我就不知道怎么规定的。我就跟老板说我没有员工手册,他又说我没写辞职报告,我跟他说当时是我们谈好了你让我走的,如果我知道还有什么程序的话我会办完再走的,他说,你要走我又不能绑住你不让你走,我说,如果我知道有什么程序的话我肯定办完再走的,他说程序上合同都写着了。(以上是我们短信聊的)我给他回复:那我改天去公司在谈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