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四,08年7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签订了一年的时间。但是2月18号公司裁员。吧我解雇了。请问这种情况有赔偿吗?我打人士仲裁。她说学生不在劳动法保护法位之内。
我们签订的是顾问聘用书。说不属于劳动合同。而且还有一条是公司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我觉得这本省就不是合法的。请问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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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属于劳动者的范围 ,因此你只能依据你们之间的劳务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对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那么对于你来说没有什么好的救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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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毕业证,那你与公司的关系应该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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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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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按劳动关系走,所以只能按你们合同约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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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安劳动关系处理,按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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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劳动法调整.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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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或者雇佣关系,不能有劳动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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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毕业证, 那就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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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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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举报该公司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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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