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起诉状说“多次协商未果”不是这样的。物业公司知道我姑姑家的情况,一直没有要物业费,在2008年12月7日上午物业经理给我姑姑来电话让交物业费,姑姑说:对讲门铃又坏了(2008年11月16日下午3点左右,维修人员把对讲门铃修好了,我姑姑高兴的,可没想到一周后又坏了,一年中就使用了一周,然后姑姑又报物业维修)你们至今也没修好,我现在不能交,你们拿出个方案来,看看怎么交。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在09年的1月某天(没记住)晚上大约6点左右,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来要物业费,姑姑说:“我和你们经理讲过,你们拿出个方案,看看怎么交,我们协商解决,然后我给你们。物业费肯定交,门铃没修好,不能全额交”物业公司还让我姑姑交滞纳金和诉讼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