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丈夫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他于2007年1月11日代表单位和他的老婆签了一份房屋租凭合同,即把他单位的三个铺面以不低于当地租金的标准出租给他的老婆,此份合同的租凭时间为5年,即从2007年1月11日至2012年的1月11日止,可是2008年后签这份合同的丈夫已经不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了,我想咨询一下此份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注,他的妻子是无业人员)如果有效的话,私自和他的老婆签合同的丈夫应该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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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效。你丈夫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就是单位的行为,行为后果由单位承担。
2、丈夫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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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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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说有效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据,说无效必须提供无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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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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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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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