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前2天夜里我因为逆向行驶电动车和另一部正面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骑车的是一位女性相撞后该女性摔倒并趴在地上有擦伤,事后我要求报警,但她没报而是向我要了点医药费,双方协商过程该女子的老公也来到了现场,最后在双方都接受的基础下我支付了对方医药费。请问这合法嘛?另外在以后我是不是不需要再负什么法律责任呢?

交通事故
2009-02-20 08:33: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