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1989年出生,08考入大学.刚出生几个月,父母就离婚了.我由母亲抚养,父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3240元,即每个月15元直到18周岁.(我上六年级时,母亲再婚).在这近20年中,我和生父没有任何联系,当然生父也从没有给予过任何生活上的帮助.去年我考入大学,上学费用实难承受.请问律师,生父还有没有义务承担我上大学的部分费用.如果有,那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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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处于正在接受高中教育阶段以上学校就读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一般来说,你的父亲无须继续支付你读大学的费用。但在司法事务中,也有个别法院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为依据,将正读大学而缺乏经济能力的学生视为该解释中“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从而判决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案例。而这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仅仅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不具有普遍意义。至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因该条款和婚姻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抵触而失效了。故,个人认为你的请求很难获得支持。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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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生父要求支付上学费用,虽然你已成年但是还是学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的依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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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认为成年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由自己负担。如果学习问题确实难以解决,你可以尝试要求生父承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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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生父没有承担你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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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用可以让生父承担,一般与母亲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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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