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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与2007年11月需,经本村邻居介绍有一人要租房【表弟家西房外面是一条大街,西房是门面出租房,表弟一家走的是东门通院子】,我表弟问租房人是那里人是干什么的?此人回答说是“本地邻村人,是做生意的。”谁知租了十一天,租房人房发生了爆炸,把西房门面出租房的两间楼上楼下和北房主房两间楼上楼下全炸塌了。共造成三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政府公安局马上作出调查:租房人是山东人和他的同伙共三人【全部在爆炸中死亡】在租房里制造雷管发生了爆炸。政府为了上级检查,把我表弟的剩余西房和北房各两上两下包括所有家电家具家产统统用铲车推的干干净净,这次事故共造成我表弟损伤达30多万元,问律师:我表弟的这次巨大损失应该有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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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18:55: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