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毕业,工作都**市政公司,签有合同:每周五天*8小时,月薪800员,实际一天假也没月薪400->1200->1500公司买有社保,5.12抗震救灾上班期间得结核病(去年体检没病.可能强化劳动导致免疫里下降,我感觉生病时请假他们没同意,)华西医院治疗时公司帮我保了社保,生病期间该续签合同时,他们没提出是否续签,现在病还没好完,公司想将我开除,2月17日与其商讨得 1:公司不发工资给我,但我如果办证件需要工龄证明,他们给我证明说我在他们公司工作,我工资领到去年11月. 2:帮我交社保3:让我3个月内搬离公司给我们租的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