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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5月22日13时,本人在广西大锰铁合金总厂厂区内上班时例行常规抄表(本人岗位是配电工).由于电表位置太高得用椅子垫了才能看清电表读数.而当时的凳子是一个由两块铁板和一根钢管焊接而成,稳定性极差。当本人刚一站到凳子上就摇了起来,失去重心。出以本能的反应,用手扶住变电柜,变电柜上的小门没关好,手碰到了变电柜里面的高压线路触电。当时厂部马上派车送往天等县东平乡卫生院做简单处理后直接送往南宁医科大一附院住院治疗,并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出院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我具体该如何理赔?而厂部从来没跟我们鉴定过任何合同,能不能理赔?

其它综合
2009-02-19 1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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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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