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佛山工作,户口在河北,我是安徽人,他来安徽工作期间与我认识,08年5月他凭他的户口本与我在安徽当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他的户口本上就他一人,婚姻状况是未婚,我们目前生有一女,刚2个月大。近日得知他在佛山也有老婆,他们是05年登记结婚的,目前育有一子才9个月大。我属于完全不知情被欺骗,他也是背叛了他老婆。他佛山的老婆要求他来与我离婚,我应该怎么做?我的女儿算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是否得到法律认可?我们的婚姻是否无效?是否需要法院判决?我是否可以起诉他重婚罪付带民事赔偿,我应该在何地法院起诉?如果女儿我自己抚养,他应该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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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他构成了重婚,由于他的第一段合法婚姻在前,所以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小孩的权利义务和婚生子女没有差别。你可以在重婚的犯罪行为地合肥起诉。孩子归你抚养他要承担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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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了重婚罪.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如果女儿由你抚养,他应该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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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涉嫌重婚,你可以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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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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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涉嫌重婚罪,你们的婚姻属无效婚姻,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婚姻无效应经过法院依法宣告,你可以在合肥起诉。对方应承担你女儿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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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重婚罪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在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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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涉嫌重婚,犯罪所在地是合肥,因此,你可以在合肥对他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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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