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定合同时,单位不让看内容,而且我们没有合同副本,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单位按每月26天算正常上班,每天早上7:30上班,下午6:00下班,算加班1.5小时。基本工资1450元,每天的加班费只有10元吗?星期天上班只给基本工资,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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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且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其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或者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建议委托律师发函,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你们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纠正的,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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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加班应双倍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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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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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同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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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
但公司多处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详情可来电咨询上海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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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公司多处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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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签字,应当是有效的.安排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星期天的加班费是日均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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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