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向我借钱,他是给朋友借的,借条是实际借钱的人打的,写的是借条,今借***人民币捌万元整,08年6月10日还,落款是借款人,还有担保人是我的朋友。并且都按有手印。但是,目前借款人发生了不能归还的问题,另外还有当时借条上我的名字中间的一个字写成了音同字不同,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来我的钱,其实,借钱的人我不认识,只是我相信朋友。麻烦您给我支个招。现在关于名字的音同字不同,我以不可能让对方再从新写借条,这在法律上重要吗?另外,如果我起诉,起诉的有效期是多长,2年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