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7年了,我们刚结了婚,但未办结婚证,现在我女朋友要我通过法律手段离婚,说我们的财产平分。我都傻了,她这几年来从来没有稳定的工作,这几年都是我接济她生活,宁波的房子也是我租的。在结婚刚不久,我把所有赚的钱在家造了一栋房子,我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意思,要平分我也没钱了呀,难道把房子分她一半吗,况且她又不是我老家的,而且相隔很远的,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在宁波能离婚吗,我这样我们的财产怎么平分?请好心的人回答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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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财产处理比较复杂,对方不一定有权利分割你的房子,如有争议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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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期间的房子若是共同出资 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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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故不是合法婚姻,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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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故不是合法婚姻,你不用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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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故不是合法婚姻,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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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