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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所欠债务是否应由股东承担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是会非常快捷地回答肯定不用承担呀,如果公司的债务由股东承担,那么公司制度与合伙企业制度还有什么区别呢。不错,按公司法律制度来衡量,股东与公司是均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是无法直接找股东承担责任的,股东需要做的是在公司成立时履行出资义务。那么是不是公司的债务完全绝对不能由股东承担呢?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在这件事上,也有例外,这就是学术中常讲的“刺破公司的面纱”。简单地讲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也是要由公司的股东所承担。 如,有三位股东成立一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在办理企业执照时三股东均未真正出资,后公司欠他人债务50万元,且无财产可执行,最后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出裁定由三股东承担了这笔债务。 从公司法律理论上推理,在有很多特殊情形下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股东承担的,通俗地说,公司法人的面纱会多次被掀起或刺破。但是若公司、股东全都依法经营,按规矩出牌,那么股东是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的。

公司企业
2004-10-11 17:10: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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