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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下5:45分左右,我开车回家,在进院门的时候,把一个女孩的脚蹭伤了,接着就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言脚骨头没事,软组织受损,开了两盒活血化瘀的药。第三天我们又去复查,大夫说休息3到5周就好了。当时没有报案,现在她家人要求我赔偿5000元,我现在不同意他们的要求,我说的他们也不行,已没有办法协商,现在怎么办?请律师帮帮忙!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2-17 23: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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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