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人公生前,曾欠其好友13000块钱,死后其好友一直前来追讨这笔钱,而女主人公确不知有此事,(女主人公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妻子),因追讨多次,女主人公无力尝还,男主人公的好友将女主人公告上了法院,并说有男主人公的亲笔欠条,女主人公与男主人公同居30多年,有三个小孩,没有领过结婚证,登记过,其好友告上法院能胜诉吗?如果其友胜诉了,那女主人公需要附加什么费用?很急请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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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胜诉,除非能证明该钱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男女主人间对各自债务约定由各自承担或者过了诉讼时效。前两个可能必须同时男主人公没有任何遗产,否则在遗产范围内女主人公还是必须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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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胜诉,除非能证明该钱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男女主人间对各自债务约定由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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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能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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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所说的登记过指的是什么样的登记,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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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