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我爱人在市二院做的剖宫产,第二天左下肢出现肿胀,在告知院方后,院方未做处理,说没事,第三天仍未处理,以致左腿严重肿胀,行动受限,最后做彩超结果是深静脉血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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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及其家属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跟着医院的“鼻子”走。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只要医院不能证明他们没有错,就应当承担责任。这是高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在类似案件中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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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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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不算医疗事故,还要看最后的治疗结果。
2.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瑕疵,应对以上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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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过错,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做鉴定。——洛阳医疗事故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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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作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可以以医疗过错为由要求院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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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搜集固定病历。咨询医学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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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有过错,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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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鉴定是否过程医疗事故,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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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