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发在2008年12月16日早上7点多。我当时驾驶着一辆两轮摩托车载着我的妻子,在肇庆端州一路四通加油站前,从东向西行驶。当日下着微雨,我的行驶车速是每小时40公里。有位年达七旬的老伯驾驶着一辆两轮汽油助力车载着年有六十多的太太。从南至北横跨双黄实线准备往油站加油。以他是突然使出,所以收制不及发生碰撞。我和老太太受伤送院。3日后老太太因伤过重身亡。现交警判决书出了,我占主要责任的3成,对方占7成。对方要求和解,向我索赔30万元人民币。请问合理吗?合理的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
2009-02-17 10:5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