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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1年在当地的农业银行贷款抵押了农村的房产证具体金额家里人都不知道,2004年我父亲因病去世再加两年多的治疗家里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当时银行来清算家产,值钱的就是当时种植的10万多元的树苗,银行将树苗自行出卖后将所得的钱用于我父亲的贷款,最后还剩3.4万元,这是当时银行告知我们要还的债务否则房产证不给我们,2005年银行主动找我们说交2.5万就可以将房产证还给我们,因当时种种原因无力拿出钱来赎房子所以就放到至今,2008年底我们去银行问津此事,银行说过了春节办,最少也要还本金也就是3.4万。过了年再去就说要收当年至今的利息,按照当年的贷款利息是1成,我们又无法承受这样的条件,现在很苦恼,家里的老母亲一心想拿回房产证,可是我们也没有那么多钱,当事人去世都已经5年了,他遗留的这些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该房子一年以后要被征购,到时候银行有没有权利变卖房子呢?我们的使用权是终生的么?望给我宝贵意见!谢谢!

房产纠纷
2009-02-15 18:43: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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