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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因工厂运行不善,所以进行厂房出租,经过和工厂的领导班子商讨,决定把工厂的器械出售,但并未告知工厂工人,所得款项全部用来发放工人工资和退休养老保险金,贷款等,个人未从中谋取一分私利!请问,我这样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很着急!

公司企业
2008-10-24 10:30: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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