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2名股东, 另一名为51%, 而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东为什么不能要求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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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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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如果你属于上述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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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如果你属于上述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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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