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南京大桥南路戴家巷租了一间房子,中途因为工作调动需要退租,按照合同的要求帮房东找到了下家,可是在新的房客住到我以前的房子中时,房东欠我的押金以及三个月的租金接近200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不退还给我,她只是承诺我钱会给我,但是就是不出现给我把该给的钱给我.如果考虑起诉她,经济方面,时间上面我都承担不起,因为我还要工作养活自己,如果不起诉她,通过别的途径她又不肯把钱及时给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了!!实在走投无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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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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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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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