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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居住在桂林市七星区的一个村子中,房子是自己建的,使用的土地也是属于自己的(使用权)。1年前发现了两个问题:其一、我的邻居在20多年前建房的时候,未经我的允许,使用了我的卧室的一面墙,导致现双方现在共用这一面墙,但1年前,其重新装修房子,之后我便发现这面墙严重受潮,多处长出霉点,随后经过调查,发现其用这面墙作为厕所和洗澡房的一面墙。事后多次与其交涉,未果。其二、当时其建房是已明显超出其建筑使用土地,并且未经我允许,强行占用了我的土地,现发现后,多次与其交涉,也同样没有得到解决。 在此,请教各位专家,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09-02-13 13:57: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