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8月29日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商品房,现有几个问题向罗律师咨询,谢谢:
1、地下室是否需要购买?(开发商要求业主购买,每平米按800元计算,此做法是否合理?)
2、购房合同上写明“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共100.5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90.21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0.35平方米”,但经过实际测量,房屋室内使用面积仅为75.5平方米,超过了开发商承诺的10%左右的公摊,我将如何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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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一般是没有产权的,是开发商投资建设,折价出售给业主作为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设施,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一般都是连同地下室一起出售的,事实上已经被主管部门所认可。
你如果认为购买的住房面积有误差,可以要求开发商作出解释,或找内行来进行测算,与开发商交涉,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诉讼,
公共面积摊部分一般是指楼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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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不能单独买卖的,目前也没有地下室的房屋产权证,所以这样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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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是否需要购买依据合同规定,如果合同规定买房不带地下室则不含地下室.地下室则需另付费.套内建筑面积与室内使用面积并不是同一概念.如果你想知道的更详细可以当面咨询,或是再查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这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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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室是否需要购买主要看你们的书面约定或口头约定,没有约定可不买;
2、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正负误差超过3%,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按实际面积交款多交的部分退还;二是你有权退房,开发商退还你已交的房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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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