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女性朋友,婚前自己做买卖开商店,婚后女方父母看他们结婚后无房怕女儿受苦又给女儿买了个房子,房照写的是女方名字,婚后男方无固定工作,花钱大手大脚将女方婚前的商店变卖的几万元挥霍光,现在男女双方分屋居住,两人基本无性生活,只是每月男方要求性生活时才做一次爱,做完后男方就马上穿上衣服回他自己屋睡觉,现已结婚9年这样情况基本有两年时间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想请问下,
1.这种情况下女方应通过什么方法离婚?
2.离婚后女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
3离婚后女方可否将男方花掉女方婚前做生意将商店转让出去所得的几万元要回?这几万元属于共同财产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