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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11月22日开始在一家酒店工作,并签订了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做了一个月左右,家里有事就叫我回去,需要十几天。酒店负责人就说,最多让我请五六天假。超过期限就算我旷工,自动离职,不给我工资,扣压工资一千左右。 请问朋友,我将怎么追回工资?

其它综合
2009-02-12 1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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