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家百货公司签订了一年的联销合同,在该百货公司设立专柜,经营商品,合约中说明如果百货公司如因经营调整需要,可在提前三个月通知我的情况下中止合约,还有我应承担的租金等义务,但没有说明我是否可以提前中止合约和我的违约责任。现已经经营4个月,因经营业绩不好,我想提前中止合约,但商场说不可中止,要一年期满才可中止。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中止合约吗?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吗?如果不要承担责任,那这个合约是不是对我没有约束效力了?[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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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经营情况是的商业风险,提前终止违约,因你没有约定违约金,故不存在违约金问题,但你要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失。
王律师的意见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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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对等原则争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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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你提前中止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中止条件,可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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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不好要中止,恐怕只能认定为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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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可以转让以减少损失,或者根据对等原则,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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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