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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人打伤制残》没结果 于2006年8月12日晚,在东安路被几人无故打伤,在桂林市人民医院脑神经外科住院,住院期间由桂林市公安局委托到桂林市刑警队做初次司法鉴定、半年无法恢复又由公安局委托在正诚司法鉴定中心做补充鉴定。“重伤、八级残疾”。后又说我鉴定依据不够要我在到南宁医科大做《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轻伤”。看了结果后我说这鉴定不公。刑警队说鉴定不是他们做的没办法。之后说重伤管轻伤不管了,也不同意我在做鉴定、2007年10月19日叫我到队里拿钱、我在队里就先收了医药费,事过几日我在到队里问时,队里就说我收了钱为由结案了,我说难道打残我我不该拿钱看病吗,我向支领导反映,也一拖在拖,现事以两年了都没结果。我该怎么办 二0 0九 年 二月 十 一 日

民事相关
2009-02-13 1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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