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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事(女,本科学历)从2007年7月(一毕业)与该公司签劳动合同,起初的一年一直在实验室工作(主要要工作),一直都很正常的工作,还有不错的表现,后来该部门来了一个新经理(女),于是开始与该员工产生很多小矛盾,该经理就以实验室暂不缺人的理由把该同事岗位异动到库房做一个品检(中专生就可以做的),还说正好让她实习了,看她表现如何再决定要不要调回原岗位,由于这个同事没有经验,就签了人员异动表,从此生活就处于被动状态,这个经理只找她的麻烦,给它设置了很多阴险的“陷阱”,搜集这个同事的失误和问题,现在正好赶生经济危机,就以两次绩效低的理由给辞退了...但是没有重大违纪,公司可以这样辞退么?全部事情都是这个经理一手安排的,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她把这个同事排挤走么?有没有转机?我们能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样合理么?

合同纠纷
2009-02-11 1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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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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