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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我母亲于78年离婚后又再婚,老伴于2007年去世,现我父亲居住的房子为他和再婚的老伴的工龄买的单位福利房,请问再婚的老伴的自己的儿子有这个房子多少的继承权,我父亲在后老伴去世后我们又帮父亲置的房产和后老伴的儿子有关系吗,而且我父亲现在和后老伴的儿子现在关系也很不好,我父亲如何用最好的方式立遗嘱保护这些财产留给自己的两个孩子

继承
2009-02-11 23:21: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父亲再婚的老伴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设为40万元,老伴有2一半的的份额即20万元,老伴去世后,20万是遗产,继承人有你父亲和她的儿子及她的父母,假设她的父母都在,那么20万元应4个人平分。老伴过世后你父亲的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了,和你父亲的继子女(老伴的儿子)如果没有形成扶养与被扶养关系,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对于个人的财产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想留给谁都行。
  • 要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与继子女是否有抚养关系,判断继承人的范围和遗产的范围。可以用立遗嘱有方式,并通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来保证其效力。
  • 后老伴的儿子对你父亲与后老伴买的房的四分之一继承权.对了,你是否在未成年时与他们一起生活,如果是,那你也有继承权,后老伴的孩子就只有六分之一,如果你父不想把财产,那你父亲应当现在立遗嘱,将房子指定给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