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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载一人)行驶中被一辆小型客车撞倒,造成一人左腿膝盖肌肉组织严重挫伤,一人头部擦伤,至今住院已半个月未能痊愈,在家疗养,之前的医药费都是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已超出限额,在这期间事故双方曾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未能达到共识,请问我们该如何追讨赔偿(如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果上诉法院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期间的所有花费是否也在赔偿范围内?

交通事故
2009-02-11 1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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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