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他的女友同居 五年 分手了 女友要告他 他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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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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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告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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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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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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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自行分开即可,如果涉及共同财产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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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看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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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