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秦某刚盖了一座新房,按照当地的风俗,他在饭店摆了两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共同庆祝乔迁之喜。当天的晚宴上,秦某和朋友张某等10人坐在一个桌上。他们总共喝下了6瓶白酒。大家看到张某好像喝得有点多了,便决定散摊儿各自回家。秦某打算送张某回家,可是张某说什么也不让秦某送。张某自己打车离开了饭店。张某走了半个小时后,秦某有些不太放心,就给张某打电话问是不是已经到家了,只听张某在电话里说了句“在家门口”就把电话给挂了。秦某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担心张某酒喝得太多会出什么事,便急忙乘车往张某家赶。就在秦某快到张某家的路上,他忽然发现张某躺在离他的住处大约有50米的胡同里“昏睡”不醒。秦某立即拦了辆出租车将张某送往医院。可最终,张某还是因为饮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张某的妻子赵某将秦某等9人告上法庭,要求同桌的9人赔偿张某死亡的各项损失10万元。
问 题
1.秦某等9人应不应该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呢?
2.假如你认为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才算合适呢?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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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喝酒发生意外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多的。同桌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和事实证据才能确定。在法律上,这种责任是普通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原告需要证明张某的死亡与被告的行为有因果关系被告主观上有过错。比如知道张某不胜酒力或者身体有病,仍然劝酒。但张某自己也是难辞其咎的,因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个人认为,其他人承担60%责任比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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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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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秦某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比例不应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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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其他人是否有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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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