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出租车时不慎将价值1600元的手机掉在车上,事搁2小时后找到该司机,他不承认,但只同意给我300元,我有手机发票(2008年12月27日),该司机拒绝退还手机,我该怎么要回手机或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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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才构成侵占罪(一般需5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因你的遗失物金额较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注意举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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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承认,但却同意给你300元,其理由是什么?就此你可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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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找到证据证明是司机拿了你的手机,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但是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司机拿了你的手机则很难要回你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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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证据是这个司机捡到了你的手机,你就无法得到任何赔偿,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司机捡到了你的手机,可以要求司机返还,否则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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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