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 男 43岁)和张某(女)是夫妻关系,据知李想跟张某离婚,他们的关系不合,在分居期间。李某在外面跟(王某 女 24岁)并生一女(1岁左右)。李某答应王某与张某离婚后并跟她结婚。关系已有2年左右,今年春节是没有跟王过年。还是跟张某(家人)一起过年,王某现在发现李某没有诚心跟她结婚,想跟他断绝来往。能否得到点补偿(精神损失)?
问 1:李某和王某的关系在法律上有没有得到认可?王某有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
2:他们三者的关系算是什么样,虽说法不容情、王某想法律来处理他们的关系,有哪些程序?是否缺少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