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夫在2007年12月12日,办的离婚手续,之后还处于夫妻状态,是为了不让彼此的父母受伤害,也说好拿完离婚证以后(我们在继续谈恋爱,看能不能重新来过),可结果我们还不能生活在一起,就在今年的1月29号,我提出真正的分手,他也同意了,可在昨天(2月6又过来我这里),我们沟通了一会(他又不想分手了,东西都放在我这里),而且,在昨晚他说我和他分手的话,他可能会轻生...我写的可能有点复杂,不好意思...
在此,我想问两个问题:
1.如果,我和他分手了,他轻生的话,我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2.如果,我就是要和他分手的话,他还一直赖在我这里不走,我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制约他。
期盼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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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你们就是个独立的自我,各自都不好干涉对方的自由。如对方在你处轻生,你就应该有施救的义务,如在其他地方轻生,你无法控制,当然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如他一直赖着不走,你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强制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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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法律责任的,既然已经离婚为什么还要在一起这样的话更加容易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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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付法律责任,你可以好言相劝,但也不必受他挟制。2、还赖着不走,可以先礼后兵,如果商量没用的话,你可以拿出你是所住房屋产权人的依据及离婚证,报警让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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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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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已经拿了离婚证,他轻生,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他赖着不走,看是在哪种情况下,比如赖在你家,你可以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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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负法律责任。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分开好了,如果他赖着不走,你可以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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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