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老房拆迁(老房子是祖上留下来的),我家5口人(我/父亲/母亲/爷爷/奶奶),按照政策每人有30个平方,当时拿到2套动迁安置房(一套60平方,一套90平方,2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当时60平方的由我爷爷奶奶居住,90平方的用于出租.2005年,由于我家买新房缺钱,要将60平方的出售(全家人都同意出售),爷爷奶奶搬入90平方的居住.2007年底,我奶奶过世(无遗嘱),现在我爷爷一个人住在90平方的里面.2009年,我爷爷告之将在3月于20多岁的外地人员登记结婚(我和我父母都不支持,我爷爷鬼迷心窍,一意孤行). 注:房产证备注上只写有"动迁安置房",包括"共同所有人"一栏上也是空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