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以后女方一直从男方家往外拿东西。结婚以后男方外出上班,女方住在娘家,隔几天回来一次拿点东西,男方挣的钱也都拿走了,有时回来只几天吃的也是父母的,8月23号生了孩子满月以后就住娘家不回来,女方还和她的父母一起回家拿东西和男方家人发生了争执打了男方的姐姐和母亲姐姐脸上都有伤了,南方找人管给了钱才回来,回来仅仅一个半月就又拿了一些东西把孩子丢给了男方就回娘家了,中间相隔22天女方领了30多人到男方家把电视机、电冰箱、饮水机、电动车、结婚时置办的所有嫁妆都强行。拉走了,孩子也被强行抱走了,还打了男方的家人。现在结婚一年另两个半月了,孩子才刚140来天,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女方立了案,“女方要求:1 提出离婚 2 孩子的监护权 3 让男方返还结婚时女家置办的嫁妆”。 所有的嫁妆已经被强行拉走了。领了结婚证还没举行结婚仪式,这中间的婚礼上的所有花销和债务是不是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因为女方曾丢弃过孩子,男方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女方把嫁妆都强行拉走了,南方还用返还嫁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